一、岗位职责:
负责普列或卧铺车厢的查验车票、行李安全、清洁卫生等工作,解决旅客提出的所有问题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自身条件和表现优秀的后期可调到动车组工作,担任动车乘务员。
二、劳动合同:
和铁路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首签3年,试用期为3个月。合同期满可续签。
三、劳动报酬:
铁路采用综合计时制,根据线路长短,工作时间为上几天休几天。根据所服务的列车类别、车次、档次等按下列标准支付劳动报酬:
1、劳动合同订立首月为实习培训期,期内工资为1400元/月;次月起按照下列2、3、4项标准给付劳动报酬。
2、在动车组列车工作的:试用期内2600元/月;试用期满后月均3200 元/月。另有加班费及奖金。如增开同档次列车的,实行同样的报酬标准。
3、在进京列车工作的:试用期内2100元/月;试用期满后月均2700 元/月。另有加班费及奖金。如增开同档次列车的,实行同样的报酬标准。
4、在除上述2、3项所列以外的其他列车工作的,试用期内1800元/月;试用期满后月均2200元/月。另有加班费及奖金。
四、其他:
1、工作地点:南宁客运段管辖范围内(南宁、柳州、桂林)的列车乘务工作。
2、铁路用工单位不提供食宿(上班时间有待班宿舍和餐补)。休息时间自理。休息时间内有时需要参加客运段职教科的继续培训和工作会议。
3、工作满1年后享受年休假5天,无探亲假。
4、后期具体工资待遇会随着当地工资标准的调整而提升。
五、所需资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:
2、一寸照片;
3、毕业证原件。
五、上岗流程:
1、参加面试前的综合素质培训。培训之日起至参加铁路面试止,大约2周左右,具体时间根据面试通知时间缩短或提前。
2、面试录取后按铁路用工单位通知时间报到,到指定地点参加铁路岗前培训。岗前培训期内个人承担食宿费用。培训时间为15-22天。
3、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领取制服,分配线路,通知上车时间。